违建拆除有补偿吗国家怎么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建是必须要依法拆除的,如果当事人不配合的,可能导致司法强拆的可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所以说,严格从法律上来说,违建拆除是没有补偿的,其实在我们的实际案件中,对于这方面的争议其实并不是太大,虽然有争议,但是把相关法律告知当事人之后,当事人也就没有异议了,但是真正存在争议的是违建的认定上,我们说违建拆除没有补偿,是指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违建被拆除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不经过法定程序而认定的违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被拆除那就要给予补偿。
还有一种就是一些合法建筑也被拆迁方认定为违建,其实这是不合理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现在很多地方认定违建是依据《城乡规划法》里面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未经审批或者无证房屋简单粗暴的认定为违建,这是不严谨的,毕竟《城乡规划法》是从2008年才颁布实施,而很多2008年以前的建筑是没有经过审批,也缺乏相关房产证明的,但是对于这类房屋,《城乡规划法》是无法约束的,毕竟法律有一条原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08年颁布实施的法律规定对之前的房屋不具备法律时效,所以,很多2008年以前的房屋无证但合法。
如果是这种无证但合法的房屋被当成违建拆除,那就必须要给补偿,如果拆迁方不给补偿,那么当事人可以请律师依法起诉对方,并要求赔偿,这种案件获胜的概率极大,当事人大多数都是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的。
违建拆除有补偿吗国家怎么规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以上的知识已经讲得比较全面的,如果当事人自己把握不准自己的房子是不是违建的,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拆迁律师鉴别一下,如果有维权空间的,那就要依法维权,毕竟一套房子少则几十万,多则数百万,没有赔偿的话损失还是很大的。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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