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建怎么赔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违章建筑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违建,是指没有经过审批就私自搭建的建筑物或者说经过审批后未按审批标准建造的建筑物,一般来说就是私搭私建的、超建、抢建的房屋,这种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都是要依法实施拆除的建筑,如果违建被拆除了有没有赔偿?怎么赔偿呢?
严格来说,如果是认定的违建,如果实施拆除的话是没有补偿或者只有少量的材料费补偿的,但是也有人问我,为什么有些违建被拆除了还会有很多补偿呢?其实这里面是有一个概念大家可能没有搞清楚,违建拆除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当成违建拆除的房屋不一定就是违建。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可能有些人现在已经完全混乱了。
意思就是违建是要有相关部门认定,并下发违建认定书,才能称之为违建,而很多时候拆迁方往往打着拆违建的名头,对一些无证但是合法的建筑实施拆除,而且不给补偿,其实这是不合理的,如果当事人意识到这个问题了,那可能就会积极维权,最终获得合法房屋拆迁的补偿价格,所以说,这种所谓的拆迁方口头上说的违建并不是真正的违建。
那么哪些建筑虽然没有相关证件,也没有经过审批,但是却合法呢?这里给大家说一种最常见的无证但合法的房屋,那就是2008年以前未经审批,也无相关房产证明的,很多都是属于合法建筑。
因为我们现在认定违建多数都是参照《城乡规划法》来判断的,但是《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才开始颁布实施的,在这之前的房屋很多时候都不需要审批就可以建房了,根据法不溯及过往的原则,对于以前的房子,《城乡规划法》是管理不到的。所以之前的很多房屋都是属于无证但合法的房子,这种如果是当成违建拆除掉,那就必须要给补偿,否则就可以请律师来帮您维权。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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