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每次有人咨询我拆迁问题的时候,我都会问一句,那你对补偿满意吗?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绝大多数人都表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其实很多时候,我根据当事人的描述,我感觉政府给的补偿标准基本上是合理的,但是这些人还是不满意,这也印证了一句话,人心是最难满足的,当然,我也不否认,其中也有一些确实补偿标准不合理。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跟大家好好聊聊。
我们要知道,政府的拆迁行为,一方面是为了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为被拆迁人改善居住条件,像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多数情况下,政府还是充分考虑了被拆迁人的利益的,如果补偿标准已经合理了,被拆迁人还不满意的,我也只能爱莫能助了,毕竟政府不是提款机,不要总想着一拆暴富,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
当然,也确实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故意压低拆迁补偿,对于这样的用户,我有时候也感觉很无奈,那些补偿已经合理了的总想着让我们代理他们的案件,帮他们把补偿再提高一点,这种我们是无法帮助的,反而是那些补偿确实不合理的,我们引导他们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反而表现得很犹豫,这让我很是费解。
其实,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导致的被拆迁人对补偿不满意,是可以积极通过法律来维权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不认可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半年内提起行政诉讼。你看,法律都提出来了,对补偿不合理可以打官司维权,我就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还犹豫不决,要知道,这个复议或者诉讼都是有时效性的,说简单一点就是过期不候,法律不会无限制的等待你来维权,给了你足够的时间,你自己不把握,到最后法律关上这道门了,你又抱怨政府不公,那又有何意义?说得更直白一点,这个还真不怨政府,这个完全是当事人自己的问题。
王律师
张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