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太低不满意怎么办?当遇到拆迁时,补偿是所有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如果补偿不合理的话,一般当事人都是不满意的,当然,也有一种情况,就是补偿已经合理了,但是当事人依然不满意,这种情况一般我们是不主张当事人维权的,毕竟律师也是依法维权,如果拆迁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已经合理合法了,维权的意义就不大了,如果拆迁补偿太低不满意怎么办?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讲相关的法律知识。
我们要知道,政府的拆迁行为,一方面是为了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为被拆迁人改善居住条件,像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多数情况下,政府还是充分考虑了被拆迁人的利益的,如果补偿标准已经合理了,被拆迁人还不满意的,我也只能爱莫能助了,毕竟政府不是提款机,不要总想着一拆暴富,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
当然,也确实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故意压低拆迁补偿,对于这样的用户,我有时候也感觉很无奈,那些补偿已经合理了的总想着让我们代理他们的案件,帮他们把补偿再提高一点,这种我们是无法帮助的,反而是那些补偿确实不合理的,我们引导他们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反而表现得很犹豫,这让我很是费解。
首先,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这点很重要,一旦签字就意味着丧失了维权的希望,毕竟签字的协议具备了法律效力,后期维权时这是非常不利的证据,很多人都说因为签字了导致维权失败的。
接下来,当事人应该积极聘请专业拆迁律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上面我们也说到了,很多人因为长期上访导致错过了依法维权的起诉期限,这个期限就是,60天内行政复议,半年内行政诉讼,这两个期限大家要注意了,千万不可错过,否则再想依法维权就很难了。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导致的被拆迁人对补偿不满意,是可以积极通过法律来维权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不认可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半年内提起行政诉讼。你看,法律都提出来了,对补偿不合理可以打官司维权,我就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还犹豫不决,要知道,这个复议或者诉讼都是有时效性的,说简单一点就是过期不候,法律不会无限制的等待你来维权,给了你足够的时间,你自己不把握,到最后法律关上这道门了,你又抱怨政府不公,那又有何意义?说得更直白一点,这个还真不怨政府,这个完全是当事人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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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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