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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 来源:本站整理
  • 作者:王律师
  • 时间:2021-04-14 13: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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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各大城市,拆房建楼每天都存在,各个工地上建设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是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也可能存在面临拆迁征收的情况。我们也知道,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

    在我国各大城市,拆房建楼每天都存在,各个工地上建设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是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也可能存在面临拆迁征收的情况。我们也知道,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肯定跟城市房屋拆迁是有区别的,那具体是如何补偿的呢?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对于争取合理赔偿是有帮助的。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根据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相关规定,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找律师来帮您维权,争取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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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问答
  • 王律师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一般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进行,一般按重置价给予补偿,或者进行产权置换补偿,置换的房屋价值基本等同于原房价。除非这片区域划入城市规划区
  • 王律师

    如果宅基地征收补偿不合理,不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如果签订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从法律程序上来讲,就不好做了,因为签订补偿协议意味着认可补偿标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王律师

    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都是按重置价来进行补偿,也就是重新修建一套同样的房子需要多少钱,再加上装修费用,就是补偿的标准,集体土地上房屋多数都是采用这种
  • 王律师

    宅基地征收一般会把土地补偿与房屋补偿分开来计算,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农民只是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在宅基地征收的土地补偿中,如果是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