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日前回了一趟乡下,发现了一个现象,很多中青年都不断走出家门,到一二线城市打工,导致现在农村人口越来越少,甚至有些家庭举家都在外地,农村的房子没人居住,因此,导致大量的宅基地被政府回收或者征用。那么政府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补偿都包括哪些呢?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所以,政府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主要是看宅基地上是否有房屋,如果没有房屋的话,那补偿就会很少,如果有房屋的话,那补偿就会大大提高。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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