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年的违建可以不用拆除?近年来,国家正在大力整顿违建问题,不少地方的违建都面临被拆除的情况,因此不少人咨询我这个问题,因为他们总听说违建超过几年就不用拆除了,或者说08年以前的违建不用拆除,因此才会有这么多人咨询这个问题,但是这些都是真的吗?哪年的违建可以不用拆除?今天我们就带着这个问题来跟大家聊一聊相关的法律常识。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法定程序认定的违建,不管过多少年,都是要拆除的,所以不存在哪年的违建可不拆这样的问题,但是在实际案例中,确实存在一些所谓的“违建”不能拆除,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其实这是对违建拆除的相关法律不熟悉所导致的,刚才我们也说了,如果是法定程序认定的违建,是必须要拆除的,而且也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很多时候,违建的认定并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只是拆迁方口头认定的违建,这个其实就是不合法的,一般来说违建的认定都是有各地的城乡规划部门来认定,其他的机构都是无权认定的,而且即便是认定违建,也是要经过法定程序的,需要有违建认定书,口头认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很多地方在认定违建是以《城乡规划法》为标准进行认定的,其实这是不全面的,毕竟这部法律是2008年才颁布实施,对于2008年以前的建筑缺乏法律约束力,很多08年以前的建筑虽然没有审批,也缺乏相关房产证明文件,但是其实是合法的,但是一些地方简单粗暴的把08年以前的无证房认定为违建,其实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走法律程序来撤销相关的认定,如果要实施拆除,也必须要按合法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拆迁方不给补偿,那就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哪年的违建可以不用拆除?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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