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可以强行拆除吗?拆除有赔偿吗?这个问题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说,如果只是以拆违建的名义实行征收,房屋本身是合法建筑,那么强拆就是违法的,而且要给予合理的赔偿。如果确认是违建,即便要拆除,也是需要走相应的法定程序之后,才可以实施强拆,不可以直接强拆,如果走正规的法定程序,那么违建是可以被强拆的,而且没有赔偿。
如果是合法建筑,这里我们就不细说了,而对于违建来说,如果通过法律认定确实是违法建筑,那么这些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然应该要走相应的法律程序来实施强拆,不能随意强拆,首先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复议和诉讼之后,被强拆人败诉才会面临强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如果是纯违建,拆除了只有少量补偿或者没有赔偿都是合法的,这少量补偿主要也是建筑材料费用等相关补偿,对房屋本身是不会给与补偿的。
王律师
王律师
张律师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