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怎么补偿有标准吗?我们要知道,违建拆除是没有补偿的,这点其实争议并不大,其实最有争议的是违建的认定上面,国家对于违建的认定是有相关标准的,依据我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
很多时候,各地政府在认定违建的时候多数都是以此为标准进行认定的,可以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并不完善,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违建拆除补偿问题上很容易产生一些争议和分歧,严格从法律上来说,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违建本身就是要依法拆除且没有补偿的,除非是在拆除过程中对屋内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要求赔偿,但是对违建物本身还是不会给补偿的。但是又经常听说有人的违建被拆除得到了赔偿,这又是为什么呢?
其实就是刚才说的,其实是在违建的认定上出现的争议,刚才也说了,很多地方政府都是以《城乡规划法》为标准来认定违建,但是这只适用于2008年以后的建筑,但是对2008年以前的建筑就不能单纯以这部法律为标准了,因为《城乡规划法》本身就是2008年才颁布实施,根据法不溯及过往原则,其对2008年以前的建筑物是缺乏约束力的,也就是说,在2008年以前,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并不一定是违建,准确的说,多数都是属于合法建筑,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简单粗暴的以《城乡规划法》为标准将这些建筑认定为违建,是不合理的,如果房屋因此而认定为违建,并遭到强制拆除,当事人是可以按合法建筑物要求赔偿,并且多数情况下都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当然,拆迁方不可能那么主动给当事人进行赔偿,所以这个时候请律师就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不请律师,拆迁方基本上不太可能给当事人进行赔偿,如果要给早就给了,也不会将当事人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而实施强拆,如果有律师的介入,依法判断房屋合法,并其实拆迁方强拆违法,申请国家赔偿,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可以胜诉,并得到合理赔偿的。
违建拆除怎么补偿有标准吗?一般来说,如果确实属于违建的,被拆除之后是没有补偿的,这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是拆迁方口头认定的违建,或者以拆违建名义实施征收拆迁行为,那么当事人就必须要积极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基本上都是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