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找什么部门?我国近几年大力推进城镇一体化,很多农村和城市郊区都在搞拆迁工程,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建设,而城镇一体化的推进也算是一项民生工程,可以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环境,交通安全隐患,也可以为老百姓提供就业条件,以及解决适龄儿童的就学问题。
但老百姓一辈子守在农村属于自己的土地,突然面临拆迁肯定有着很多顾虑,这个可以理解。那么合理的拆迁补偿是打消老百姓顾虑的唯一办法。合理的拆迁补偿除了可以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还直接决定了老百姓以后生活的保障。但事实就是很多的不如意,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农村拆迁时,并没有制定合理的补偿补偿,导致很多被拆迁人苦不堪言,又不知道找谁投诉解决。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找什么部门?
首先农村房屋一般都是建立在属于老百姓的宅基地上,在房屋征收拆迁时,除了可以得到房屋本省价值的补偿,还可以有宅基地面积的征收补偿,以及宅基地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和青苗补偿。其中包括:1、宅基地征收补偿;2、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青苗和耕地的补偿;3、因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4、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5、当地政府制定的奖励和补助。但很多拆迁方在制定拆迁补偿时,有意压低拆迁补偿款,还恶意隐瞒部分征收补偿项目,导致老百姓得不到属于自己合法的拆迁补偿。或者说很多老百姓以为拆迁人在公开信息中公示的拆迁补偿就是最后的拆迁补偿,其实拆迁补偿款不合理是可以通过投诉或者行政复议的方式争取的。
如果被拆迁人在收到正式拆迁通知后,对政府公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或补偿实在过低,这时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投诉,根据先关的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对没有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不与拆迁方签订拆迁合同,在收到拆迁通知后及时进行维权,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捍卫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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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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