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签字了怎么办?实践中,拆迁补偿一直都是被征收人关注的重中之重,很多被征收人签完字之后会突然后悔,那么签完拆迁补偿协议又后悔了还有补救的办法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拆迁补偿协商不一致可以拒签吗?通常情况下,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征收方与被征收人达不成一致的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征收补偿不合理或者被征收人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可以拒签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可以反悔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这就表示被征收人签完拆迁补偿字而已之后,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
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拆迁补偿关乎自身的利益,所以被征收人签字前一定要谨慎,毕竟要撤销或变更的情形也不是时时都会存在的。
拆迁补偿不合理签字了怎么办?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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