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合理可以不签字吗?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当事人之间的补偿约定,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面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当事人是可以拒绝签字的,但是,拒绝签字之后的行为就很关键,因为会涉及到后期是否可以维权,能不能提高补偿都是非常关键的,具体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合理,我们也是不主张当事人签字的,因为一旦签字,就意味着认可补偿,放弃维权,那么,必然会造成财产损失,后期哪怕反悔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协议签字就具备法律效力了。所以说,拒绝签字是正确的做法。
但是有些人拒绝签字之后再无任何维权行为,我们要知道,行政诉讼是有起诉期限的,一般是半年时间,一旦过了起诉期限,法律就会默认你不需要维权,然后就会关闭法律维权之门,而拆迁方也会在这个时候申请司法强拆,我们要知道,司法强拆是属于合法强拆,一旦遭遇司法强拆,当事人是没有办法维权的。而补偿会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执行,即便不合理,当事人也只能接受,别无他法,不可能获得更高的补偿。
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拒绝签字之后,当事人要积极收集证据,聘请律师介入,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及时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很大的概率提高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合理可以不签字吗?应该说不签字是正确的做法,但是这只是第一步,不要以为不签字就万事大吉了,后面应该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否则一旦错过起诉期限,就有遭遇司法强拆的可能性,而一旦走到司法强拆程序,基本上一切都成定局了,这一点当事人务必要清楚。
张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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