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城镇房屋基本都是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其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在补偿上面,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高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以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为标准来执行的,比如周边商品房价格1万一平米,那么补偿基本也就是这个价位,然后乘以房屋面积,基本上就是应该得到的补偿款。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参考如下: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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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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