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不少人在遇到土地征收的情况时,都会去了解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但是很多相关的文章都会告诉大家参考当地的综合地价,但是我们要知道,土地的使用用途各不相同,那么其中是否存在差异呢?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否完全一样?其实这中间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 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在遇到土地征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应该多问问专业的征收拆迁律师,他们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更了解,看看是否还可以提升补偿,如果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那就要及时的聘请专业征拆律师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补偿提高。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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