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国家实行了“一户一宅”政策,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这个政策的意义主要在于:延续宅基地分配公平优先原则的同时,遏制宅基地无序扩张和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现实中,却还是出现了很多“一户多宅”的情况。
造成一户多宅的主要原因:(1)祖辈遗留宅基地,没人居住年久失修但村集体没有收回的;(2)新民居或农村新规划重新划分宅基地,而原宅基地还没有收回的;(3)农村户籍子女户口迁出前,在农村已经分户并申请的宅基地。
按照国家一户一宅的基本规定,凡是没有经过审批而私建的房屋,征地拆迁时不给予任何补偿。实践中,经常存在着征收部门以被征收人“一户多宅”违法为由,将宅基地上多出的建筑拆除后,而且还不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款的情况。那么所有的“一户多宅”是否都是违法的呢?其实不然,一户多宅有合法与非法之分,面对征地拆迁,应该分析其形成原因在具体处理。
合法的一户多宅:(1)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2)未分户前进行合法交易造成的一户多宅;(3)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标准,(4)管理部门衔接问题形成的一户多宅。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拆迁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当事人一定要记得区分自己的“一户多宅”是否合法哦。
一户多宅遇到拆迁到底有没有补偿?如果是合法的一户多宅,在拆迁时,是应该要给予补偿的,应该按正常合法房屋的补偿标准执行。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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