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拆迁了,很多人都想着拿到钱去买一套理想的房屋,可是很多时候,事与愿违,补偿标准太低,补偿款太少了,怎么办呢?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太低,如何拿到合理拆迁补偿呢?很多人其实只是想拿到一个合理的补偿,并不想依靠这个发财,产权置换也好,货币补偿也罢,起码不能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吧?这样的诉求如何达到呢?在这里,教大家几种方法:
第一:守地守房
面对各式各样的强拆手段,例如偷拆、误拆、帮拆等,做好守地守房显得尤为重要,一旦房子没了,地没了,被征收人就失去了最重要的筹码。如果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前期,能通过安全合法的方法守好自己的房子和土地,挡住征收方的攻势,也是在为后续维权打好基础。不过,被征收人无论何时都切记不要盲目地暴力抵抗,不要触犯法律,否则后期维权也会很困难。
第二:上访投诉
从理论上讲,上访是群众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也算是一种维权方式吧,但是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它所起到的作用很小,至少在我遇到的案件中,通过上访投诉解决问题的寥寥无几,反而还超出了行政诉讼时效,后来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最终成为了一名坚定的上访户,问题拖了十几年都无法解决,相信以后也不会有解决的时候了。
这是因为,上访对政府而言是一件负面化的事情,因而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对群众的上访都是敷衍了事,根本不解决实际问题,更有不少地方政府还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对群众上访进行打击和限制。另一方面,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本身就只是一个接待部门,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督查方面,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处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被征收人上访多年都没有结果的原因。
第三:诉诸法律
法律途径无疑是最有效的、最公正的,在征地拆迁案件中,一般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法,但无论诉讼还是复议,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拿到合理补偿,因此诉讼和复议也只是一种手段。实践中,很多律师都会采取“边打边谈”的方法。
所谓“边打边谈”,是指在启动法律程序后,若征收方态度缓和,有意和被征收人进一步商谈补偿问题,被征收人可以在走法律程序的同时,与征收方进行谈判,尝试解决双方的争议。
“边打边谈”之所以可行,是因为在启动法律程序之后,征收方能看到被征收人是有法律意识的,在了解被征收人的维权决心后,征收人的态度势必有所转变。如果征收方自身存在违法行为,则会更加愿意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因为一旦败诉,或者复议中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征收方不仅要拿出合理补偿,面子上也不好看,因而还不如通过协商谈判解决问题。
所以,如果拆迁补偿标准太低,补偿太少,不要着急签字,通过法律途径,聘请专业律师来帮您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方法。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