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棚户区拆迁怎么补偿?近年来,总有一些声音说国家已经叫停了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是因为经过多年棚户区改造之后,各城市棚户区面积所剩不多了,尤其像北京这样的超一线大城市,早些年棚户区改造工程一直走在前列,现在北京只有五环外还有一些棚户区,五环里已经很少有棚户区居住区了,当然,北京还在发展,棚户区拆迁工作还在继续,只是规模远不能跟以前相比了。那么现在北京棚户区拆迁怎么补偿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方面的知识。
刚才我们也说了,因为现在棚户区改造已经不是国家重点工程,所以在政策上并没有太大改动,还是沿用了前几年的政策,对于补偿上面也基本上没有太多变化,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基本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办法全国统一,但是国家对此也是有要求的,就是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这是最低限度的原则,一般来说,至少要保证当事人拿到补偿之后能够获得一套同样面积的房屋,这样才能保证当事人居住面积没有减小,居住条件没有降低。
棚户区改造是以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补偿,不能因为棚户区老旧就压低补偿价格,因为棚户区改造是政府公益性工程,所以也是要按周边商品房价格来补偿的。以各种理由压低补偿价格的方式都是不合理的。如果遇到不合理的补偿标准,当事人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积极依法维权争取合理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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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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