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在实际案例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价值都是比较高的,因为城市的房屋基本上都是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在实施征收拆迁时,一般都是以周边同类建筑物市场价格为参考来制定补偿标准,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国家在补偿这块是怎么规定的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的周边市场价,也就是,若被征收房屋周边的市场价一平米是5000,那给予的补偿就不能低于这个价。
如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在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时,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规定,被征收人若对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一般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往往会作为对被征收人补偿的依据。所以,被征收人在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时,可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核。
2、申请鉴定
如果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在实践过程中,被征收人千万不要认为,鉴定结果肯定会跟复核结果一样,然后就放弃了这一项权利。这其实是不正确的做法。在征地拆迁中,一定要敢于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得到一个公平客观的评估结果。
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复核的结果和鉴定的结果都不满意的话,那么被征收人还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行政诉讼,让律师帮助自己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其实最正确的做法就是请律师来依法维权,而且,依据我们的经验,最终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占大多数,而且最终多数人都是可以拿到合理的补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是不超过半年,也就是说,自征收补偿决定下发之日起,如果当事人在半年内没有依法提起诉讼的话,过了这个起诉期限的,后期基本上是很难维权了,这点千万要谨记。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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