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咨询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其实,房屋征收补偿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都是有各地根据征收项目进行评估之后确定补偿标准,然后下发补偿决定,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不认可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权。虽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但是国家对补偿这块还是有一个大的方向把控,具体的我们来看看。
首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也就是直接给钱,另一种是产权置换补偿,也就是给房子,当然也有既给钱也给房子的,比如给的房子比原来小,或者地理位置比原来偏的,房屋价值抵不上原来房屋价值的,就结合货币补偿一起,这个是由被征收人来选择的,而不是强制只给一种方式,这是不合理的。
其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主要是进行相关评估之后,然后制定补偿标准, 对评估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那么,如何才能知道评估是否合理呢?其实我们常用的简易评估方法就是参考周边的商品房价格来确定补偿标准比较合理,比如周边房价1万一平米,但是评估只有5000元一平米的,那这个评估肯定是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复核或者鉴定。如果还是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起诉维权。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大概是怎样的,其实差不多就是上面的内容了,在征收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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