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被强拆了该怎么办?还可以维权吗?大家应该知道,违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筑,是要依法拆除的,但是违建拆除也是要经过相关的法定程序才可以实施,否则的话,即便是违建,也不能随便拆除掉的,当然,这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在实际案件中,很多违建在实施拆除时,并没有经过相关的程序,有些是被强拆掉的,那么,如果违建被强拆有补偿吗?可以通过维权获得赔偿吗?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要从几个方面来说,如果是真正的违建,不管是经法定程序的拆除还是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强拆,基本上都是很难获得赔偿的,就像开始说的,因为违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便拆迁方的程序不合法,但是违建本身也是存在问题的,最终也是很难获得赔偿的,即便是有赔偿,也只有少量的建筑材料补偿,除非在强拆过程中对屋内财产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法建筑被当成违建强拆掉的,大家不要觉得意外,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因为很低地方在判定违建都是以《城乡规划法》来判断的,其实这个判断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因为我国《城乡规划法》是从2008年才开始颁布实施的,但是这部法律对于2008年以前的建筑是缺乏约束力的,也就是说,如果是2008年以前的无证房,并不一定都是违建,但是很多地方在认定违建时采用一刀切的标准,只要是无证的都是违建,因此造成很多老房子被认定为违建,这是不合理的。
这里面是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毕竟在2008年以前,那时候的很多自建房并不需要经过审批,也没有强制要求办理相关房产证明,尤其以农村自建房多见,这类房屋虽然无证,但是却合法,如果将此类房屋认定为违建实施强拆,那就是不合理的,是可以维权的。
如果是上面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呢?我们就要通过法律的方式否定对方认定违建的标准,然后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这种案件多数都是可以获得胜诉的,所以不要一听到拆迁方说是违建,就放弃维权,最好是找专业律师帮助鉴别一下,看看是不是属于真正的违建,如果不是,那就请律师帮忙来依法维权,争取合理的赔偿。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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