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被强拆不服怎么办?有什么办法维权?强拆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一个词,因强拆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是时有发生,其实我们能听到的都是少数案例,大多数我们都是不知道的,实际强拆在我们生活中发生的并不少,多数都是因为违建导致被强拆,那么违建被强拆不服怎么办?有什么办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如果违建被强拆不服的,解决方式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会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违建已被强制拆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违建被拆除了如果不服从可以申请上诉,但是一般来说上诉是不会通过的,因为违建本来就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上诉很有可能会败诉,如果你不是违建的房子被拆除,那么申请上诉是可以获得成功的,而且国家还会对你的房子进行一系列的赔偿,都是依照实际情况而定。
那有人就问了,难道拆迁方说是违建就是违建吗?这个也不是,违建的认定也是有相关的法定程序的,并不是哪个部门说是违建就是违建,需要依法认定,而且,即便经过了法定程序的认定的,如果不服的,也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撤销认定协议,如果一旦胜诉,那再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也是可以的。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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