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能强拆吗?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棚户区改造,应当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实施强拆强迁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但是,实际案件中,棚户区改造因补偿标准未达成统一,政府为推进改造工程,实施强拆行为的不在少数,如果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遇到强拆行为,那么就要及时的保存证据,并请专业律师介入,帮助您接下来的法律程序,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都是可以依法获得合理赔偿的。
王律师
张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