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字房子被强拆了怎么补偿?有当事人问我,他们那补偿不合理,所以他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结果上个月房子就被强拆了,问我应该按什么标准赔偿?我就问了他,从签字到强拆,中间隔了多长时间,强拆前是否接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他告诉我说有大半年了,强拆之前他接到过限期拆除决定书,他没当回事,觉得自己没签字,拆迁方不敢把他的房子怎么样,听到这我就明白了。我告诉他,补偿就按他没签字的那份协议执行,当事人一听就懵了,他再次强调他没签字,怎么能按那个补偿标准来执行呢?那个补偿可是很不合理的。
其实,这就是典型的太不当回事了,也是典型的太自以为是了,他这个是面临了司法强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不认可的,可以依法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半年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既不复议也不诉讼的,即被视为认可补偿协议,放弃维权,拆迁方可以依法申请司法强拆。
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觉得补偿标准不合理,可以不签字,但是不是这样就完事了,如果一直等着,等来的就很可能是司法强拆,如果遇到司法强拆了,找律师的意义就不大了,因为对方的一切行为都是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内执行的,并不违法,你起诉对方什么呢?没有可起诉的行为,法院根本就不会立案。到这个时候才醒悟过来已经晚了,早些时候干嘛去了?法律已经给了当事人半年的期限来维权,自己不把握时机,不当回事,后悔也没有用了。
有人说了,半年时间是不是太短了?我们要知道,城市要发展,很多政府制定的规划要完成,难道因为当事人的不同意,让你拖个三年五载的,那城市发展得多慢。半年时间不短了,如果当事人重视这件事情,别说半年,半个月也能走完维权路,如果不当回事,你给他三五年,他也能一动不动的等着,所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这个诉讼期限长短,还是当事人自己的态度问题。
那也有人说了,可能当时我不知情啊?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情的,可以再延期半年,基本上可以达到一年时间,房子都要拆了,还不知情,这种情况恐怕很少吧,家里的亲朋好友肯定会通知当事人的,可以说法律已经给了足够的时间让当事人维权了,还是开始说的,其实并不在于这个诉讼期限的长短,最主要还是当事人有没有当回事,有没有维权的意识。
当然,如果没签字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议或者诉讼,房子依然被强拆了,那这种强拆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了,当事人可以起诉拆迁方强拆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这个时候的补偿标准就不是拆迁方定的那个标准了,一般都会提高到合理的补偿水平,当事人基本上会比较满意的补偿额度。所以说,不签字可以,但是不能就在那无所作为,一定要积极请律师来帮忙维权,否则错过维权时效了,请律师也没用了,花多少钱都不行。
王律师
杨律师
王律师
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