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拆迁补偿觉得补偿太低怎么办?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是拆迁工作中最让人头疼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又无法回避,因为被拆迁人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如果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不合理,补偿太低的话,当事人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们可以就这个问题来跟大家谈一谈。
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由征收方根据各方面因素参考之后制定出来的,多数情况下,其补偿标准都是合理的,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国家也出台了多项方案来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但是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依然是存在的,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很多,可能是政府前期调查工作准备不充分,评估价格偏低,也可能是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故意制定较低的补偿标准来试探被拆迁人,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拆迁补偿标准低,都是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
首先:千万记住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如果一旦签字了,后期基本上是很难维权成功的,因为作为完全民事能力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签了字,就表示认可这个补偿标准,后期想推翻你的行为,基本是不太可能的了。
其次: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在60天内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但是这个工作相对来说还是对法律专业知识要求比较高的,最好是请律师来帮忙操作相关程序。
所以说,如果不满意拆迁补偿标准,觉得补偿太低的,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人问我可不可以上访告状,这个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不嫌麻烦,这些维权方式都可以去尝试,但是以我们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基本上是没什么用的,法律才是保护每个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最有力的武器。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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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