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太少了怎么提高补偿?拆迁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总是会想出很多方法来压低补偿标准,这样,到拆迁户手里的补偿就变少了,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就频频举报上访,但是当问到为什么觉得补偿少,为什么觉得补偿不合理时,往往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太少。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认定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情况下千万别签协议。
一般拆迁补偿方案下发之后,如果拆迁户有异议,拆迁方的工作人员可能会采用各种方法劝签。有时会拿出补偿方案给拆迁户看,说别人家都是这么签协议的,补偿标准是统一的,不可能更改。有些拆迁户经不住软磨硬泡,就签了协议。事后发现补偿标准太低了,想反悔也没办法了。所以一定要看清楚补偿方案,不管拆迁方说什么,只要不提高到合理的补偿,就不要轻易签字。
第二,如果认定补偿不合理,双方可以协商补偿条件。
在协商补偿协议的过程中,应该是以公平、平等为基础的。征收方与被征收人,拆迁方与拆迁户之间,并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拿给你协议,你就必须签字。一旦签字,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说明你认可了这种补偿标准,根本没有退路可走!因此,拆迁户一定要有底气,不能被牵着鼻子走。不要轻易相信拆迁方的口头承诺,一切承诺必须要体现在补偿协议上。并且拆迁户要索要安置补偿协议的原件。如果你手里没有协议,将来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也是比较被动的,因为你缺少了一个有力的证据。
第三,争取获得评估的主动权
被拆迁人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是具有评估机构的选择权,也就是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这里指的评估机构不仅指本省,也不仅只是政府提供的名录内的评估机构。被拆迁人有重新测量鉴定和评估权。(1)对装饰装修补偿金额有争议时,可以申请评估。(2)对面积有争议时,有权申请测量。(3)产权调换时,需要结算差价的,拆迁人有权申请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被拆迁人有权对补偿用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四,利用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如果协商无法提高补偿,最好请律师介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无果,然后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的手段提高到合理的补偿标准,拿到合理补偿款。
拆迁补偿太少了怎么提高补偿?如果觉得补偿太少,要冷静处理,不要情绪化,也不要被对手牵着走,按以上的方法,大部分的当事人都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
王律师
张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