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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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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好法律网
  • 时间:2021-09-21 09: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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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很多人都知道,房产是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某些家庭可能就是全部的财产,而且房屋属于不动产,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很多人都知道,房产是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某些家庭可能就是全部的财产,而且房屋属于不动产,没办法像货币那么方便分割,那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割呢?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我们就来看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法律服务,或者想委托专业的律师,都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前期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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