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很多拆迁存在纠纷的人都会接触到一个词,就是行政诉讼时效,不论是拆迁补偿不合理,还是遭遇强拆强征,具有法律意识的人都会考虑走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但是行政诉讼也是有起诉期限的,如果错过了起诉期限,法院基本就不会受理了,那么就意味着当事人丧失了依法维权的渠道,那么,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其实,在行政诉讼领域,并没有所谓的时效这一说法,一般诉讼时效常用语民事诉讼当中,而行政诉讼一般我们都称为起诉期限,那么,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至一年,比如遭遇强拆,当事人当时并不知情的,可以延长至一年。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拆了自己的房子,并且行政机关告知了我们行权期间,此时我们的起诉期计算方法用原则即可,也就是从现在起六个月就是我们的起诉期了。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拆了自己的房子,但是行政机关未告知我们行权期间,此时我们起诉期计算方式为,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6个月内,且在知道拆除事实一年内提出。
3、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拆房子行为完全不知晓,则应当在知道拆除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并且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或针对不动产拆除是20年的区间,是我们的行权期间。
那么这个起诉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这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如果有其他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长于六个月的,则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起诉。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告知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和途径,也就是说必须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这是因为行政诉讼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诉讼,且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往往处于优势地位,相对人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告知相应的救济权利,则相对人往往不能很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来说是六个月,除非当事人能证明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情的,可以适当延长至一年。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张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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