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当一个人有经济困难的时候,就会想到找亲朋好友借钱,欠债还钱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但是有时候债务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跟大家讲一讲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债务人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第12条第二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13条第一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11条第一款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简言之,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或者子女虽成年,但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子女已经成年,而且具备完全民事能力,那父母就不用偿还。
如果债务人死亡该怎么办?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1、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偿还
如果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死亡债务人的配偶对债务有偿还责任。如果夫妻约定个人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这类债务不需要配偶偿还。
2、遗产清偿
债务人死亡,但有继承人继承其财产的,继承人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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