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么分割?未婚同居在过去是比较少见的,那时候人们的思想相对保守,但是现在思想更加开放,未婚同居现象已经很常见了,很多男女青年未婚同居时财物都是没有明确区分的,甚至有些已经快要走到结婚那一步了,双方的父母为了子女能尽快结婚,会出资购房,但是如果最后没有结婚,双方分手了,这些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是按结婚后的财产分割来进行分配吗?其实这中间还是有区别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么分割?
早在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的原则。也就是说,照顾未成年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是人民法院在解除同居关系和审理离婚案件时均必须坚持的一贯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解除同居关系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没有任何差别。
当然,由于同居关系毕竟没有合法婚姻做基础,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确定具体财产的归属时,法律更多地强调了财产的个人属性。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据此可知,在同居关系中,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也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同居关系的另一方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权为由而主张分割。
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么分割?其实这种多见于房产分割,毕竟未婚同居时其他财物相对较少,容易协商解决,而房产本身涉及的财产巨大,很多还有父母出资的前提在里面,所以要区别对待。如果纠纷难以解决,就要请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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