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在床能否要求离婚赔偿?很多人认为,一方出轨了,只要被捉奸在床,那么对方就是明显的过错方,自己就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这种认识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法律上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也存在一些争议,但是大多数业内人士还是具有一定的共识的,具体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捉奸在床能否要求离婚赔偿?希望能给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很多情况下,无过错方都在想方设法取得有过错方存在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以求在离婚时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财产分割权益的最大化,但是当事人的这个愿望可能会与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今天讨论的是出轨与离婚的关系,其他过错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会支持。也就是说,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赔偿的支持。
捉到了奸,并不能证明过错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同居与通奸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同居要求二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有连续、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而通奸行为,可以发生在一个小时内。
另外,配偶与第三者有了非己的孩子,就认为他们之间有同居关系,是一种误解。有了孩子,只能证明两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不能必然证明有同居的事实,也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
还有就是,捉奸在床即便是有照片,也未必能被法院采纳,在自己家里捉奸,不属于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捉奸过程及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被捉奸人的名誉权等,要看捉奸人的目的、传播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行为有些过激,但只要主观上不是故意对他人进行人身侮辱等,客观上又没有将照片广泛传播故意宣扬,而仅用于庭审举证,不能说侵犯了被捉奸人的名誉权,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
在他人住宅或宾馆床上捉奸,拍照是否合法,值得商榷。因为证据取得方式要合法,否则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取得的证据不但不能被法院采纳,反而可能会吃侵权官司。
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取证的合法性问题。虽然在大众公共场所过于亲密接触的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园发生性行为的现象。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因此,取的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调查收集不忠于自己的证据未尝不可,但其行为应合乎法律规定。若在调查取证中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则构成了对他人的精神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捉奸在床能否要求离婚赔偿?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说,捉奸在床即便是有照片,还要看照片获取的合法性,法院才能判断是否可以采纳,即便法院采纳了,通奸不等同于同居,更不是重婚,法院基本上也是不支持起诉者要求经济赔偿的诉求的,所以意义并不是很大,也很难满足当事人的诉求。
张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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