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关于哪些财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问题。综合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两类。那么这些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很多人其实了解得并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讲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以下财产除外: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则为夫妻书面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原则上,适用物权法共同共有的规定,实行均等分割或按当事人约定比例分割。但考虑到夫妻关系本身的特殊性,在原则上,均等分割的基础上,法院还要考虑,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比例大小这一因素,合理确定分割比例,以体现在财产分割上的实质公平。以下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守的基本法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都享有分割权,都有权要求依法分割。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我国婚姻法把对子女及女方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在分割夫妻财产时,也会考虑到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度给予妇女较多财产。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生产资料,分割的时候尽量不损害效用和价值;生活资料的分割,会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尽量做到方便生活。
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法律服务,或者想委托专业的律师,都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前期免费咨询服务。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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