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提供哪些资料和证据呢?在我国,多数夫妻离婚都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当然,新民法典颁布执行之后,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过了一个月之后还是要离婚的,民政部门给予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也有一些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甚至只是单方面想离婚的,这种基本上就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如果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起诉离婚提供哪些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如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需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哪些资料和证据呢?以上就是起诉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和相关证据,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基本上是做出不予离婚的判决,所以如果确实想离婚的,最好把材料和证据准备充分了,这些如果有专业律师帮忙代理的话,会简单得多。
张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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