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怎么补偿有标准吗?土地征收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客观存在,而城市因为基本都属于国有土地,而农村土地基本都是属于集体土地,我们常说的土地征收主要是指集体土地征收,也就是农村土地征收,一般这个征收是按什么标准进行补偿的呢?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土地征收怎么补偿有标准吗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农民朋友。
由于土地征收是当地政府的规划,所以国家没有统一的相关补偿标准,但当地政府在征地之前都有制定相对合理的补偿方案,其次就是由于地域不同,被征收土地的实际使用用途不同,补偿可能多少也会有些差异。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不降低的原则。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还有被征收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多项组成。
一般来说,土地征收安置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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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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