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征收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补偿问题,对于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来说,都是最关注的问题,毕竟拆迁方想降低拆迁成本,而被拆迁人想提高拆迁补偿,那么很多时候,就要依靠第三方评估机构先进行评估,然后制定补偿标准,尽量满足双方的诉求,所以评估的高低对补偿标准的制定是有很大影响的,那么,房屋拆迁征收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一、选定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可在全国各地自由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再由政府推荐,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签订评估合同。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实地勘察评估。房屋征收评估前,征收部门应组织调查并向评估机构提供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房屋评估结果关系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仅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初步资料是不够的,估价师应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通过现场观看、与被征收人沟通有助于估价师对房屋的新旧、结构、面积、格局等因素进行全面了解,从而作出准确判断。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注册估价师三方对勘察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现场勘察的结果客观、公正。
四、公示评估结果与解释修正。作出评估报告前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由估价师现场说明解释,初步评估结果有错误的,评估机构应当修正,这样有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五、交付评估报告。公示和修正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整户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公章代替签字。
六、申请复核。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指明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申请复核评估。并且会在10日内收到复核的结果,如果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可在10日内申请鉴定。如果通过以上方式,对结果仍有异议,无法签订补偿协议的,政府将作出补偿决定。
七、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作出的鉴定就是评估的最终结论。
房屋拆迁征收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以上就是被征收房屋评估的所有流程啦,被征收人要谨记,评估过程中一个步骤都不能少,如果在拆迁中遇到任何不合理的情况,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法律才是维护切身利益的最佳武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的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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