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为了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国家又推出了旧城改造工程,对于一些老旧的小区进行翻新或者拆除重建,既能提升城市品质,又能改善旧城改造区域居民的居住环境,可以说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有时候,地方在执行的过程中,为了节约财政支出,故意压低补偿标准,其实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做才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不合理的原因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如果是因为评估不够准确,评估过低的,那么补偿标准就可能会偏低,这是属于客观原因,并不是拆迁方想降低补偿标准,另一种情况是拆迁方明知道补偿不合理,但是为了降低改造成本,故意压低补偿标准,那么这就是主观的原因,但是不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其结果都是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们都是可以依法维权来提高补偿的,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当事人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就表示当事人已经认可并接受了这个补偿标准,后期想维权,那首先就得想办法推翻这个协议,但是基本上不太可能了,字是当事人签的,怎么推翻呢?除非当事人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是被逼签或者骗签的,否则基本不可能撤销,如果协议无法撤销,即便强行去起诉,那败诉率是百分之百的,那这个官司不打也罢。
其次,积极联系律师来代理法律程序维权,为何这么说,因为法律规定了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期限,一般是半年,如果当事人半年内没有依法维权的,那么拆迁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一旦走到司法强拆程序,那基本上也是没有办法维权了,如上所说,即便强行去打官司,法院都不会立案,案都立不上,这个官司就打不成,所以法律维权途径基本就堵死了。那有人问了,我去上访算是在期限内依法维权吗?不算,上访这些属于行政维权方式,不是司法维权方式,法律是不认可的,所以当事人半年内没有依法维权的,基本就丧失了法律的保护,最终也只能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标准了。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最佳的方式就是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成功率是极高的,当事人多数都是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的,但是如果拖拖沓沓,甚至有的人听信拆迁方的口头承诺签字了,这基本上是堵死了自己的维权之路,其实是挺可惜的。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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