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单位或企业,另一方是提供劳动的自然人;第二条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或双方当事人双方。是自然人。双方的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干预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资格、从属关系、劳动性质。劳动者除了受一般民法保护外,还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广义上,它包括承揽、承包、运输、技术服务、委托、信托和居间等。
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既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不需要购买社保。
4、法律适用不同
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合同法进行审理,不能适用劳动法。
5、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需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6、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义务。
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因此,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法律不予干预。
7、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第一是对外责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是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而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认定劳动合同时,还可以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内容作为参考依据。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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