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每个人都有或长或短的职场经历,在职场上,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有些人就自己认了,有些人就想要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的?可能很多人不是太了解,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讲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到职场中的劳动者们。
一般来说,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要说到补偿问题,一般可以分为三类情况,具体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1、无赔偿。一般情况而言,无赔偿多数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过错导致的,比如应聘时用假学历,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或者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或者在企业期间触犯刑法的,这个时候企业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赔偿金的。
2、正常赔偿。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者在职年限给予补偿,这也是就我们常说的N加1的补偿方式,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三、双倍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按照正常补偿标准的两倍进行补偿。
这里有一点要说明的,所谓的末位淘汰制并不是企业的合法规章制度,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虽然法律上有相关规定,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真正想要维权获得补偿金,难度还是很大的,对于员工来说,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跟企业耗,所以在国内,一般补偿金不多的,很多人都放弃维权,但是如果涉及的补偿金比较高的,当事人还是应该积极依法维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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