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现在职场上面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就是企业单位单方面与个人接触劳动合同,这种在劳动纠纷中占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那么单位可以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吗?难道这样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吗?并不完全是这样的,在一定的情况下单位也是可以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的,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作了严格的限制,《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除上述法定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所以说,单位即便要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也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否则就是涉嫌违反《劳动法》的,这样劳动者就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经济赔偿。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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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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