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可以不拆吗?我们都知道,棚户区改造是各地政府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对于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来说是双赢的,一方面棚户区地段优势较大,政府可以更加合理的利用该片区土地来提升价值,另一方面,对于棚户区居民来说,可以提升居住条件,改善生活水平,所以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以棚户区房屋质量差,造价低为由压低补偿标准,其目的是以最低的成本来实施征收拆迁,这个是有违国家精神的,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棚户区居民可以要求不拆吗?今天我们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棚户区改造可以不拆吗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如果棚户区改造补偿确实不合理的,当事人是可以拒绝签字的,但是拒绝签字之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不改造了,由于补偿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又都不签字,政府可能会采取延期退后的方式来处理,暂时不对该区域进行棚户区改造了。
2、如果当事人不签字,也不在规定的法律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政府会申请司法强拆,这点千万要注意,司法强拆是合法强拆,而且补偿按之前不合理的标准执行,所以不签字不是万事大吉了,而是维权的开始,如果不签字就干等着,等来的可能就是司法强拆。
3、如果当事人不签字,在规定的法律期限内积极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政府实施强拆,这种属于违法强拆,可以起诉拆迁方违法,并要求合理的赔偿,一般这种都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所以说,如果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我们是支持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不管拆迁方口头承诺什么,或者采用什么其他手段,都不要轻易签字,只要不签字,就还有维权的方法,如果一旦签字了,虽然从程序上说还可以申请撤销协议,但是这个难度无疑是相当大的,至少在行业里,打撤销协议诉讼的,胜诉率虽然不能说为零吧,但是是极低的,这就大大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可能钱花了不少,最终还是维权失败。
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当事人有拒绝签字的权利,但是要积极的维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半年内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维权的合理途径,如果当事人不充分利用这个权利,一旦过了起诉期限,也就是半年之后,拆迁方是可以依法申请司法强拆的,大家这点一定要注意。
棚户区改造可以不拆吗?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法律服务,或者想委托专业的律师,都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前期免费咨询服务。
王律师
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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