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拆迁不合理打官司有用吗?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总的来说,补偿基本都是合理的,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那么完美,有些地方的棚户区拆迁补偿确实存在过低的情况,对于棚户区居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这个时候,对于棚户区居民来说,如何维权提高补偿才是最重要的,很多人常识投诉上访等方式之后发现没多大作用,而有些人通过打官司争取到了合理赔偿,于是越来越多人棚户区居民开始关注法律维权方式,那么棚户区拆迁不合理打官司有用吗?今天就来给大家简单讲一讲。
众所周知,棚户区改造是各地政府为了推进城镇化发展,也为了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环境,由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惠民福利性工程,国家每年都会有相应的款项支持,但是有些地方,为了节省财政开支,故意降低棚户区改造补偿的标准,这与国家的政策是相违背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通过法律来维权可以说选择是很正确的,但是很多工作需要提前做好,否则即便是找律师走法律途径维权可能也会很难。
首先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因为一旦签字了,就具备法律效力了,这个时候找律师也没用了,因为律师也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维权,但是当事人签字了,协议就生效了,律师也没办法去推翻这份协议,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是在胁迫下签的字,或者是被骗签的字,比如签空白协议,这是可以走法律程序撤销的。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话,那就要依法按协议执行,律师也无能为力,打官司也没用。
其次,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有些当事人遇到补偿标准不合理,一直热衷于上访、投诉等渠道,有些是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有些纯粹就是舍不得那点律师费,最后拖久了,过了法律诉讼时效了,发现上访没用,这时候再来找律师,已经晚了,法律给了当事人维权的路,但是你不去走,这个路只是临时的,迟早会关闭的,过了诉讼时效,到法院立案都立不上,律师也没办法。
如果在诉讼时效内,当事人还没有签字的话,那么是可以请律师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不一定是打官司,可以在诉讼之前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也有一些当事人在这些程序就维权成功的,当然,多数还是通过起诉打官司维权成功的,胜诉率也还是比较高的。所以说,如果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不合理,只要没签字,还在法律保护期内的,都是可以请律师诉讼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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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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