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方不出庭怎么办?现在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那么如果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是否可以不到场,不到场是否可以直接判离,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案件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3、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4、如果对方一直不出庭,导致法院需要邮寄送达诉讼材料,邮寄送达再不出庭,法官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需要两次,一次是开庭公告,一次是判决公告,每次两个月,两次四个月,加上法院三个月的审限,那第一次诉讼全部下来,就需要7个月左右。
二、一方不出庭法院依法处理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
2、婚姻法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下落不明时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包括当庭和定期两种情形。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人民法院以缺席判决的方式准予当事人离婚一定会很慎重。
综上所述,如果被诉一方坚持不出庭,虽然会带来一些麻烦,但是并不影响法院最终的判决,而且因为被诉方不出庭,法院更容易采纳起诉方的诉讼请求,虽然经历一些挫折,但是结果对于起诉方是更有利的,而被诉方妄图通过不出庭的方式来抵抗起诉,其实是不明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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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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