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的国家补偿标准是多少?棚户区一般是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属于城市中缺少规划的住宅区域,因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结构简陋,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因此国家近年来一直大力对棚户区进行改造,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所以国家在进行棚户区改造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补贴的,属于公益性政府工程,那么,棚户区改造的国家补偿标准是多少?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棚户区改造的国家补偿标准具体是: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实基本上来说,棚户区改造是以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补偿,不能因为棚户区老旧就压低补偿价格,因为棚户区改造是政府公益性工程,所以也是要按周边商品房价格来补偿的。以各种理由压低补偿价格的方式都是不合理的。如果遇到不合理的补偿标准,当事人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积极依法维权争取合理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的国家补偿标准是多少?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法律服务,或者想委托专业的律师,都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前期免费咨询服务。
杨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