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起诉?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当事人肯定是不满意的,有的人去上访,有的人去投诉告状,有的人想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的方式解决,其实这些办法基本都很难解决拆迁补偿的问题,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走法律程序来维权,这里面就涉及到起诉的问题,有些当事人去起诉发现法院根本不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如何正确起诉也是一门学问,那么,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起诉?
1、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2、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3、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起诉?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法律服务,或者想委托专业的律师,都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前期免费咨询服务。
王律师
王律师
王律师
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