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夫妻离婚时,一般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已经有了结果,但是很多时候,因为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生活意外或者其他原因,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法律会支持吗?如果要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呢?今天我们就这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来跟大家讲一讲。
1、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收集变更抚养权证据
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法律帮助,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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