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都是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相信很多人也知道,离婚时分割的财产部分一般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对于非共同财产是不予分割的,那么哪些不属于共同财产呢?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般来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哪些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法律服务,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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