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差异是什么?都说:房子一移,兰博基尼。拆迁至从出现就与一夜暴富画上了等号,按理说拆迁是一个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但是从各地实践中来看,拆迁不一定都能带来让人满意的结果,有人喜,就有人忧。我们常常会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说法,城市拆完变“富翁”,农村拆完成“负翁”。人们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呢?真实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其实根本原因在于二者所针对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给予的补偿标准也是有一定的差距。
一、补偿方式
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二、补偿的构成
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以及补助奖励等,总原则: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因此,城市拆完变“富翁”,农村拆完成“负翁”这种说法也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但这只是存在的一种并非绝对的倾向,无论如何,征收拆迁要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基本补偿原则,这是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一直以来强调的重点。
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被征收人首先要明确一点,合法的房屋被征收之后,生活水平能否有所提升。如果征收补偿完后,生活水平不升反降,陷入了越拆越穷的窘境,几乎就可以断定补偿标准不公平、不合理。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应尽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将补偿提高到法律规定的真正合理的程度。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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