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由于被征收人不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常常处于一个很被动的位置,对征收方下达的公告也是盲目的听之任之,往往就被征收方忽悠和套路了。其实征收过程也是有一定的规章制度要遵守的,如果觉得征收方的行为不合法,就可以进行复议或者民政诉讼。那么,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1、先补偿后搬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当补偿协议中有关于“先拆后补”的条款,这是赤裸裸的“先上车,后买票”的违法行为,被征收人一定不要轻易签字!
2、发布拟征地公告有时效要求。征地公告的时效是六个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不局限于征收当地,被征收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选择,从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院落、空地也要补偿。被征收人的房屋院落、空地属于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如果相关部门在评估时并没有将这两项纳入到补偿的范围内,那么被征收人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主张对院落和空地的补偿。
5、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指明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申请复核评估。并且会在10日内收到复核的结果,如果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可在10日内申请鉴定。如果通过以上方式,对结果仍有异议,无法签订补偿协议的,政府将作出补偿决定。
6、尊重被征收人于补偿方式上的选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在实践中,如果征收方硬性规定只有一种补偿方法,不让被征收人进行选择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7、禁止违法拆迁。国家对于暴力拆迁、违法强拆永远持严厉打击的态度。实践中,无论何种方式,只要涉及暴力、软暴力以及其他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都是违法的。如果被征收人遭遇这种情况,就应当及时拿起法律维权。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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