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以前的违章建筑拆除有赔偿吗?不少人听说08年以前的违建不能拆,拆除是要给补偿的。其实这个传闻是不正确的,严格来说是不够严谨,如果从法律上来说,不论是08年以前还是以后的违建,只要是法定程序认定的违建,都是要拆除的,而且拆除是不给补偿的。那为什么又会出现这样的传闻呢?其实也是有原因的,具体的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之所以会有传闻说08年以前的违章建筑不能拆,拆了要给赔偿,其实主要是在于违建的认定上,很多时候,一些地方把08年以前的一些合法建筑认定为违建,如果是这种“违建”被拆除就必须要给赔偿,所以严格来说,这并不属于违建,是合法建筑,既然是合法建筑当然就要给赔偿了,所以说,所谓的08年以前的违建拆除要给补偿是不成立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08年以前的合法建筑被认定为违建呢?而且这种认定错误并不少见,就因为比较多见,所以才会有上面的那些传闻,接下来就跟大家说说这里面存在的问题。
为何08年以前的合法建筑会被认定为违建呢?那是因为很多08年以前合法的房屋缺乏相关的房产证明文件,因为在很多地方,在认定违建的时候主要参考《城乡规划法》里面的相关规定,不能说不对,但是不全面,因为《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才颁布实施的,所以这部法律对于08年以后的违建认定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是对于08年以前的建筑基本就没有太多法律效力,因为法律上讲究法不溯及既往,不能用刚颁布实施的法律去约束实施之前发生的事实。所以很多08年以前未经审批,也缺乏相关房产证明的房屋其实是合法的,这类建筑拆除的时候那肯定就是要给赔偿的。
08年以前的违章建筑拆除有赔偿吗?如果是法定程序认定的违建,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如果是属于认定错误导致的,那么在拆除后是可以要求合理赔偿的,如果拆迁方不给赔偿,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当事人自己判断不了是不是属于违建,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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