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屋是不是一定要拆除掉?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拆违建运动,有些地方在认定违建时,会简单粗暴的把一些无证房屋认定为违建实施拆除,其实这个是不合理的,因为有些房屋虽然无证但却合法,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当成违建拆除,即便要拆迁,也必须要按合法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否则就是不合理的,当事人是可以维权的。那么为何有些无证房屋是合法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之所以会出现很多地方把无证房屋认定为违建,其参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里面的相关规定,虽然这是认定违建的一部重要法律,但是在违建的认定上,只参考这一部法律是不全面的,毕竟这部法律是2008年才颁布实施的,对于2008年以后的房屋认定上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对2008年以前的房屋认定上,却没有太多参考性,因为法律有法不溯及过往的原则,也就是说08年颁布实施的法律是无法约束08年以前的事实的,用这部法律去鉴定08年以前的房屋是不是违建,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很多2008年以前的房屋虽然无证,但却合法。
所以说,对于2008年以前的无证房屋来说,不可以随便拆除,因为很多都是合法的房屋,那么我们就要参照1986年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是不是违建,如果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即便没有审批,没有房产证明文件,但是依然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建在基本农田上的房屋,那就涉嫌违建,如果期间没有变更过土地使用性质的,那是要被认定为违建依法拆除的。
那么1986年以前的房屋呢?很多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我们都认定为合法房屋,即便是在基本农田上建的,但是当时《土地管理法》并没有颁布实施,所以这类房屋即便无证,即便不是在宅基地上建的,也不能认定为违建实施拆除。
无证房屋是不是一定要拆除掉?这个不一定,如果是08年以后的无证房,多数都是要依法拆除的,但是08年以前的,很多房屋其实都是合法的,不能简单粗暴的认定为违建实施拆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的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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