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补偿太低有什么办法?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的存在,在以前,城市规模远不如现在的时候,一些城乡结合部很多地方还是属于农村,土地也是集体土地性质,保存在完整的农村面貌,但是城市总是要不断发展扩张的,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扩张,原本属于农村的一些地方不断被征收,转为国有土地,但是城市的发展总是有快有慢,有的地区发展快的慢慢就把发展慢的地方包围起来了,这就形成了现在的城中村,周围都已经高楼林立,都是国有土地,但是这些城中村依然还是集体土地,低矮房屋,但是总有一天是要发展到这里的,那么这就是我们说的城中村改造,那么作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城中村改造在补偿上,如果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执行的话,肯定是偏低的,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维权呢?有什么好的办法?
其实,国家早就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了,因此,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补偿时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给予被征收人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是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就要按周边的商品房市场价格给予补偿。但是很多地方在执行的过程中,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故意压低补偿标准,仍然采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这明显是不合法的,如果当事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维权提高补偿呢?
首先,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一旦签字,就表示当事人认可补偿,既然认可补偿,还维权干嘛?所以基本上就没办法维权了。那是不是不签字就万事大吉了呢?也不是,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不认可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半年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逾期既不复议也不诉讼的,拆迁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法律给了当事人半年的时间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如果当事人不把握好这个权利,一旦过了起诉期限,法律不再提供保护,拆迁方就可以对房屋实施司法强拆,一旦走到司法强拆,就一切都成定局了,当事人无法维权。所以说,拒绝签字之后,当事人应该积极依法维权,最好是请专业的拆迁律师来走相关的法律程序,这样有很大的概率能提高补偿到合理水平。
城中村拆迁补偿太低有什么办法?当事人应该拒绝签字,然后请律师走法律程序维权,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法律认可的救济方式就是复议和诉讼,如果当事人执着于上访、投诉等方式,一旦过了半年,那就一切都完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疑问,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的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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